我自考网( zikao5.com )

 找回密码
 注册

我自考论坛新人签到! 到各省圈子新人签到送奖励~ 进入自考圈子自考资料专题

历年自考试题和答案 集合2008年以来的自考试题及答案! 考必过一考通自考小抄 - 自考密卷

自考资料【注册网站】|论文指导QQ905363546 自考英语学习英语俚语学习自考公共课 自考专业课网站地图关于我自考网_zikao5.com

特别提醒:想登录了解网站可用临时帐号【加微信zikao99索取】
搜索
查看: 3920|回复: 0

[历年真题] 全国2009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0 14: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2009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   A   )

A.不可抗力                       B.权利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其权利

C.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主张其权利   D.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

2.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为(   B   )

A.民事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事实C.民事法律行为  D.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  )

A.出生 B.年满十八周岁(民事行为能力)C.结婚  D.具有劳动能力

4.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D   )

A.支配权   B.请求权C.形成权  D.抗辩权

5.下列行为中属于无偿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D    ) 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A.遗赠扶养协议 B.遗嘱继承C.遗赠  D.赠与

6.宣告失踪须公民下落不明满(    B  )

A.一年 B.二年C.三年  D.四年(宣告死亡)

7.杨某14岁,杨某父亲的好友何某非常喜欢杨某,赠与杨某高档自行车一辆,价值1400元,并同其签了赠与协议。下列关于该赠与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赠与行为无效                       B.赠与行为须经杨某的父母追认才能有效

C.赠与行为可由杨某的父母请求撤销     D.赠与行为有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两种合同是绝对有效的:1、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2、纯获利益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其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既在订立时不能确定是有效还是无效。这些合同,要等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就是有效合同,若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或者经相对人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答复的,视为拒绝追认,此时合同无效。

8.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乙,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结果身负重伤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C  )

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9.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管教和财产管理的权利称为(  C    )

A.法定代理权   B.监护权C.亲权    D.亲属权

亲权:是指父母基于父母身份对其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身份权。(1)抚养教育权。(2)财产管理权。(3)惩戒权。

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

10.某甲路过乙家门前,用石头砸向卧在门边的狗,狗跳出扑向甲,甲迅速躲开,狗咬伤了行人丙。丙花去医药费500元。丙的损失应该由(   A   )

A.甲承担   B.乙承担C.丙承担  D.甲和乙共同承担

1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是(   C   )

A.受害人的过失 B.第三人的过错C.受害人的故意  D.致害人无过错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只有一个:受害人故意。对于无辜受害的第三人,作业人不能以某受害人故意为抗辩而拒绝赔偿。

12.甲的空调外机因坠落,致行人乙受伤,关于该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如果乙不能证明甲有过错,则甲无需承担责任   B.无论甲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C.由甲乙双方分担责任                         D.如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3.下列属于产品责任免责事由的是(   C   )

A.受害人有过错 B.第三人有过错C.产品未投入流通    D.生产者声明了产品的危险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14.下列属于侵权民事责任特征的是(   A   )

A.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B.当事人可以对侵权责任事先约定免除

C.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D.侵权责任只能是财产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法法律的后果。有如下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的。

3、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当事人一般不得事先约定免除,且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也是法定的。

4、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非限于财产责任。

15.甲生病住院期间,请人代书了一份遗嘱,并请2位同室病友作为遗嘱见证人。之后甲到死亡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对于该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甲立了遗嘱之后就处于昏迷之中,没有了行为能力,其遗嘱无效

B.甲所立遗嘱是在其生病期间,其行动不便,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

C.甲所立遗嘱是在其生病期间,其行动不便,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效力待定

D.甲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16.在某国家机关退休的甲系孤寡老人,平时在生活上受邻居乙照顾颇多。后甲死亡,该房产(  B    )

A.由乙继承 B.归国家所有C.归甲工作过的国家机关所有    D.归甲所在的基层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1、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及无业居民的,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2、死者生前是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村民的,其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7.在法定继承中,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女婿(  A    )

A.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C.应分得大部分遗产    D.不能分得遗产

18.无需见证人即能成立的遗嘱是(  D    )

A.录音遗嘱 B.代书遗嘱C.口头遗嘱  D.自书遗嘱

19.典权属于传统民法中的(    D  )

A.自物权   B.从物权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20.甲借自行车一辆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后甲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   B   )

A.属善意取得,不必还车     B.不构成善意取得,应该还车

C.属无因管理,可索取报酬   D.属于先占,不必还车

善意取得的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2)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占有人。

(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21.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支付50万元定金,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后因甲公司违约,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请求返还的数额最多为(   C   )

A.80万元   B.50万元    C.100万元    D.130万元300万*10%=30万元,定金应双倍返还,即100万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2.下列有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代位权不一定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  B.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以仲裁方式      D.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可以超过自己债权的范围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4)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3.在提存期间,提存标的物因意外原因灭失的风险由(   B   )

A.债务人承担   B.债权人承担C.提存机关承担    D.债权人与债务人分担

24.甲与乙因买卖某艺术家的一幅艺术作品而发生的债是(   B   )

A.可选择之债   B.连带之债C.特定之债  D.种类之债

2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的是(   B   )

A.夫妻共有财产B.甲乙共出资10万元,购买一辆车C.甲乙共同继承但还未分割的遗产D.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1)夫妻共有财产。(2)家庭共有财产。(3)共同继承财产。

26.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   B   )

A.可以直接转让B.不得转让C.经抵押人同意可以转让D.经抵押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

27.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有(    B  )

A.机关法人的公益性财产 B.抵押人所有的汽车C.被查封的房屋  D.违章建筑物

抵押权的设立:1、抵押合同。   2、抵押物。   3、抵押权的登记。

抵押权的设立须具有抵押合同、有合法的抵押物和法定公示方式等要件。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登记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法律规定可以自愿登记的,登记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28.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 B.留置权是自物权C.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29.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C   )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30.以下列财产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才生效的是(   C   )

A.电视机   B.电话C.房屋  D.金银珠宝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BE   )

A.隐私权   B.肖像权C.配偶权  D.荣誉权E.姓名权

32.下列关于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BD  )

A.再代理又称为复代理                         B.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原代理人选任的

C.不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再代理均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D.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E.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

再代理成立条件:(1)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 (2)须由原代理人授权,并不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

(3)须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及时报告被代理人并取得其同意。

再代理:又称为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必要的情形下,将部分或全部代理事项转托他人而由他人即再代理人所为的代理。

再代理。应明确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再代理关系中负有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再代理适用的情形包括:被代理人的事先同意,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以及紧急情况。再代理适用的前提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紧急情况(一类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忘了不行。二类是代理人生病)只要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行成再代理。

33.下列情形中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有(  ABDE  )

A.医生为病人切除病变的身体器官         B.行人打死了扑向自己的恶狗

C.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D.警察击毙持枪挟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

E.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受害人的过错。     2、第三人的过错。

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的种类:1、依法执行职务。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4、受害人的同意。5、不可抗力。6、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34.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ABC  )

A.主体须为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行为须为执行职务的行为

C.行为须为违法行使职权    D.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E.须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

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中的行为;

3、致害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4、致害行为必须是国家依法应对其负赔偿责任的行为。

35.按照债的发生根据的不同,债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   ABCE  )

A.侵权行为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E.缔约过失之债

法定之债: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3、造成损害后果。                    4、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7.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答:1、法人的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     2、法人的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

    3、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 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

38.简述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答: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有如下法律特征: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之上。(2)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权利。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39.简述产品责任的承担。

答:产品责任的承担一般是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一般只承担过错责任,且只对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

40.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答: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条件:

(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论表见代理。

答:(1)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由本人承担。

(2)构成条件:

①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②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③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④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

(3)表见代理的常见情形:

①本人对第三人表示授权给行为人而实际上并未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或者在授予代理权后又撤回其授权。

②本人交付证明文件给行为人,行为人以此证明文件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

③代理人关系终止后本人未收回代理证书,行为人以原委托授权书等代理证书与相对人实施行为。

④本人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不表示反对。

(4)表见代理的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限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张三和李四是有多年交情的老朋友。2005年6月10日,张三立下有效遗嘱,将其所有财产做如下处理:其收藏的字画给李四;存款两万元给儿子;对其房产并未涉及。6月17日,张三死亡,对如何分割张三的遗产,亲属间发生争议。张三的近亲属除了弟弟外,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问:(1)李四能否取得张三的字画,为什么?

答:李四能取得张三的字画。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2)张三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张三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张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和女儿继承。因为张三的近亲属中只有弟弟和一儿一女,而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

43.2006年国庆期间,李军一家外出旅游,李军走后,张刚发现李家的院墙如果不及时修缮的话,就有倒塌的危险,张刚遂决定帮其修缮。为了尽早修缮完毕,张刚雇佣了同村的水泥工王平维修,张刚和王平约定修缮完毕后张刚给付劳务费200元,二人用时3天修缮完毕,张刚垫付材料费300元。

问:(1)张刚帮李军修缮院墙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说明理由。

答:张刚帮李军修缮院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张刚为李军的利益,管理了李军的事,且没有约定的或法定的义务,完全符合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2)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偿还材料费300元?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履行对王平的给付劳务费的义务?

答:张刚可以请求李军偿还材料费和履行王平的给付劳务费的义务。因为《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3)如张刚在修缮过程中因堆放的建筑材料滑落受伤,为治疗而花了100元,他能否要求李军承担该治疗费?

答:如果张刚在修缮过程中因堆放的建筑材料滑落受伤,为治疗而花了100元,他能够要求李军承担该治疗费。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4)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向自己支付劳动报酬?

答:张刚不能请求李军向自己支付劳动报酬。因为无因管理是法定之债,其后果为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主张报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2023年自考资料 ( 豫ICP备17027556号-1 )

GMT+8, 2024-3-28 22:09 , Processed in 0.06633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